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科(广东)炼化公司互供物料(重质类油品)海运服务(招标编号:NTS250430-073537)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互供物料(重质类油品)海运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互供物料(重质类油品)海运服务 | 120000.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承运商必须书面承诺: (1)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资质应满足国家交通运输和危化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无因质量、安全事故、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机关及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处罚且在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资格评审日算起,向前推三年)无重特大责任交通(安全)事故、无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4)与中国石化所属企业未发生过法律纠纷和诉讼。法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出资人有无不良诚信记录。 (5)符合《中国石化承运商准入评估审查表》条款。 (6)严禁承运商对运输业务进行分包。 (7)承运船龄必须在20年之内。 (8)承运船舶必须是双底双壳船。 (5)提供承运人投保保单:沿海内河船东保障和赔偿责任保险:主险保额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在有效期间内。 (6)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 (7)⑴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年审代理证)的经营范围覆盖所承运的危化品(成品油船)种类。 ⑵ 拥有自有船舶数量不少于2艘(含)或总载重吨不低于3000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证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安全管理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证书之间经营人信息应匹配一致。 ⑶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并在有效期内年度审核的《符合证明》及年度审核签注。 (8)1.自有船舶的《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有AIS、GPS、电子海图系统、雷达等设备。 2.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拥有安全资格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法要求的应急预案以及海事局批准认可的船上污染应急计划。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