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江西九江制氢醇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编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9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5月08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 新能源江西九江制氢醇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编制采购
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范围:
所有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匹配本项目供应商范围要求,查询方法: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营业执照须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与开展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2021 年至 2023 年内连续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如公司成立未满3年,需完整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提供近年(2021年至今)本次采购同业态或相关业态的业绩不少于二项,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复印件。 4、信誉要求:(1)近3年(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询报价活 动中弄虚作假、串通报价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收到违规处理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且未被招标/询价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报价资格。(若为联合体报价,各参与方均须满足该项要求)。 (2)未处于 集团 限制投标或黑名单等不良行为处置范围及期限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6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其他: 1)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 5)在最近三年(2021-2023)内发生过重大或以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安全事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所记录的为准,企查查、天眼查等软件或通过搜索引擎查询到政府部门所记录的安全事故事件也作数)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在任何阶段,采购人均无向某一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的义务。 (4)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采购代理人。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资质文件都必须包含资格处于有效期内的证明,请勿只提供首页,应提供延期注册页或有效期页,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