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营河社区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营河社区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营河社区小区。
2.3项目概况:营河社区小区:总建筑面积:约 22.5万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图纸为准),楼栋数量:24 栋。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安保秩序及安全防范、环境卫生保洁、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包含消防、电梯、监控、给排水、供电等小修)、绿化养护管理、房屋的日常养护维修、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车库管理、其他交办事项等。具体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见招标文件。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熟悉物业管理服务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物业项目经理证书,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经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纳税及社保要求:
3.3.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2提供投标人2024年6月1 日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以来须承担过服务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物业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如不显示面积,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截图,若投标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5.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承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