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青鑫炭素焙烧炭块和固废场地施工项目 |
测量焙烧车间3#4#焙烧炉厂房脱硫场地北侧空场地地形高程、地质条件,与既有马路基准面校核,在空场地设计施工,建立青鑫炭素炭块储存区和固废场地。(详见第一卷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
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对于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调试等服务类采购,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其他类采购,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9)对于设备类项目,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青鑫炭素焙烧炭块和固废场地施工项目 |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场地硬化同类型同等级或同规模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司工伤保险缴纳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拟派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级)或政府颁发的其他安全管理证书,必须为公司工伤保险缴纳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如施工人员超19人,需配备2名安全员。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应具有钢结构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不同联合体的成员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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