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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邮区中心新客站配置电瓶牵引车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浏览:0

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上海市邮区中心新客站配置3辆电瓶牵引车。
  • 招标内容:
  • (1)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中标人,为业主上海市邮区中心新客站配置3辆电瓶牵引车。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

    (2)    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主选供应商,排名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人为备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资格证明,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函)

    (5)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

    (7)    投标人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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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