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6/21-SG-007)
一、 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龙口四期2×660MW项目厂前区建筑室内装饰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输煤、除尘、海水淡化、厂前区建筑等设施。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为194日历日。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20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装饰工程-厂前区建筑室内装饰工程(CHDTDZ016/21-SG-00701):厂前区生产行政办公楼、食堂、检修维护间、材料库、职工活动中心、警卫传达室范围内的室内装饰工程、工地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及其它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第三方设计的但仍属于本工程的相关配套项目(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内容除外)。建筑物室内装饰工程范围为:各建筑物室内顶棚、墙面、地面装饰,包括建筑物室内门、玻璃隔断、地砖、墙砖、踢脚线、窗帘、吊顶、室内涂料、室内造型、楼梯踏步、楼梯栏杆、灯具、插座面板、卫生间内设施(洁具、隔断、各种附件)等。特殊消防、电梯、空调、新风系统、厨房的设备及安装均不属于本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装饰工程-厂前区建筑室内装饰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国内3项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建成完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完工证明或移交使用交接书或质量验收报告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完工的材料等。 凡未按上述(1)、(2)两项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完工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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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